石油价格管理办法-中石油价格专项检查方案
1.串通涨价的专家解读
2.石油化工工艺管道安装工程施工费单价是如何确定的
3.全国质量月的活动工作总结
4.燃气市场清理整顿的工作总结
5.石油库安全检查的内容与方式
6.导致石油紧缺的原因是什么?
串通涨价的专家解读
国家发改委日前已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主要食品价格和相关收费专项检查,其主要打击对象为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如何看待这个现象?是否违反《价格法》?如何处罚?某网站对有关专家进行了访谈。
嘉宾:
赵鹤冲 北京市价格协会秘书长
邱宝昌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
统一涨价涉嫌违反《价格法》
网:国家发改委日前已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主要食品价格和相关收费专项检查,其主要打击对象为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为什么发改委如此着急?检查后如何打击?
赵鹤冲:这检查是很正常的,检查它也不是说每项在什么的话,我们都要进行检查,检查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不是说因为什么了,我们就要查。
邱宝昌:当时我为什么要给发改委致函,认为统一涨价涉嫌违反《价格法》呢?我认为是这样,原来看到牛奶搞南京宣言声明政府也没有声音,马上快餐店也要搞,这种做法纷纷效仿,有的是协会,有的是几家企业联合在一起讨论协商,这样我认为是涉嫌违反了价格法的规定,政府应该出面制止,应该要认定它,应该有一个声音。所以这一次致函以后,我看政府的声音是很强有力的。
如果不发这个通知政府没有声音的话,这以后是连锁反应,后果堪优。今天这个协会,明天那个协会,今天这两个企业,明天那两个企业,那我们这个市场的价格秩序就非常的混乱,到一定时候调控就很难了。所以有这种苗头,应该把这种乱的苗头要扼杀在摇篮当中。
判定需要时间
网:既然涉嫌违法为什么不立即查处呢?
赵鹤冲:价格法的制定都是在国家发改委,认定是否违法有个调查取证的时间。
邱宝昌:它也有一个过程,它是不是违法现在我们还不能说,只能说是涉嫌,经过有关部门查处认定以后还能说合法还是违法,我们是建议政府来查处和认定。
网:如果是企业的单独提价,就不存在法律风险。那么如果企业分开涨价呢?
邱宝昌:只要有协商,分开不是同时,只要有协商,市场价格暗地里不是公开的,有可能是这样,不要能够查到,只要通过协商来定价。
只要你通过开会协商或者互相讨论怎么定价,这样的话即使不公开这样查处,也都是违法的,不允许的吗,但是难度大。
网:取证难度挺大的,比如它们形成一个攻守同盟那就不好了。
邱宝昌: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首先你明目张胆都不查的话,那不更难查吧,只要政府有声音不允许这样,法律上是有刚性的,是有强制力的,你只要违法了就要处罚你。现在如果政府涉嫌违法都没有声音,人家不都效仿吗?如果私下里没有查到也没办法,如果查到了确实是通过私下协商定价的话肯定受处罚的。
协商定价不是真正反映成本和供求
网:近期垄断行业,比如电力行业和石油行业也纷纷要求涨价,如何看待?
赵鹤冲:这些商品的价格,管理权限都是在中央,也就是在国家发改委,地方是没有权力的,所以这一块究竟应该是什么呢?是调还是不调,还是应该怎么着,怎么考虑,都应该国家发改委它那儿做解释。
邱宝昌:我讲一个观点,为什么我关注方便面价格,它是食品价格,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这个价格一涨价,与老百姓基本消费生活有关的价格涨价容易起连锁反应,有的企业趁机哄抬物价,所以民生的问题必须得到关注。
另外,企业本身涨价无可厚非,原材料涨价了,人力成本涨价了,企业自主定价为什么不能涨价,可以涨价,涨价的理由根据什么,根据成本和供求关系。但是现在通过协商定价就不是真正反映成本和供求关系了,可以操纵价格了,你有市场垄断地位,乱用市场垄断地位、优势地位就不行了,它一串通有联盟,消费者权益就受到损害了。
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受到损害了,价格和价值不相符,不是市场定价的机制,而是通过同盟谋取高额的利润的定价,必然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政府的声音还是非常强的声音,我认为规范这个市场是有好处的。所以第一我是非常欢迎的,也非常认可的。
如何处罚?
和讯网:目前,国家法律对此类价格联盟的处罚力度非常小。之前对很多价格联盟的处理也是不了了之。因为法律虽然写着反对价格垄断,但在操作中,还没有见到任何一起价格垄断被制裁过。对价格垄断的制裁为什么没有很好的实施?政府应该如何监督?
邱宝昌:相关处罚有,根据《价格法》40条有规定,第一没收违法所得,停止这种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严重的可以吊销执照。 至于在实际中如何执行这属于政府部门的职责了。 叶檀:不要指责日化巨头涨价
市场传闻,宝洁、联合利华、立白、纳爱斯四大日化品牌商品下月将集体涨价,掀起轩然大波。从法律到消费者权益维护方面,都有人提出质疑,新华社更是连发五篇文章,指责大型企业窜通涨价——是可忍孰不可忍?
对企业的道德谴责无法代替理性的分析,责怪企业涨价不如责怪全球央行的负利率政策,宽松的流动性是石油等基础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罪魁祸首。
目前为止,全球流动性仍在泛滥,美国第二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使全球原油价格站稳在每桶100美元附近,而中国到现在都处于负利率状态,宽松的流动性直接导致两大结果:通胀预期挥之不去,所有与石油相关的原材料价格全部都大幅上升。期货市场绝大部分是不交割的交易单,说明目前的石油价格上升是流动性过剩的产物,而不是实体经济的真实需要。
日化产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联合利华大中国区副总裁曾锡文向媒体表示:“日化行业所用的原料大部分是石油的副产品,目前国际油价已从去年的50美元/桶涨到了现在的100多美元/桶,石化类产品价格上涨了60%,植物油价格上涨了50%~60%,无机盐价格上涨了40%~50%,而运输物流成本也比去年同期上涨了不少。”
笔者恰巧在上周与某家中型日化产品的董事长见了面,被告知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50%以上,大宗的洗发水等产品如果不涨价,就是赔本赚吆喝,目前之所以还能支撑,主要是因为去年囤积的原材料消化了部分成本。可见,这一轮涨价是大企业涨价在先,随后中小型日化企业必然跟涨。
上一轮日化产品价格大幅上涨是在2008年年中,恰好处于全球金融危机全面爆发之前的通胀全面恶化之时,而现在,我们显然又看到了全面通胀的阴影。
下游的日化企业日子难过,上游的原材料巨型企业过上了繁花似锦的好日子。根据2010年年报,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大巨头,总利润达到2651亿元人民币,其中中石油净利约1400亿元、中海油544亿元、中石化707亿元,涨幅分别为35.6%、84.5%和12.8%。
并不奇怪,在中国成品油价格已经到达历史最高点的时候,石化巨头们仍然以原油价格上涨、炼油亏损为由,继续游说成本油价格上升。上月,受国际油价上涨影响,发改委已宣布上调汽、柴油价格,汽油价格升幅约为4.5%,柴油价格升幅约为5.0%。据某银行[12.84 -0.62% ](601166,股吧)测算,此次油价上调效应在工业生产中完全传导、释放后,将带动PPI环比上升约0.3个百分点,带动CPI环比上升约0.2个百分点。
事实上,不仅成品油价格上升到历史最高位,石油衍生品价格也在大涨特涨,如丙烯、环氧丙等产品的价格也在节节上升,直接推高了下游企业的原材料价格。一轮由货币流动性过剩推导的通胀已经传导到下游产业链,包括粮食、日化品等在内的所有企业的价格都处于上升通道之中。
此时,最应该受到谴责的是包括美联储、中国央行在内的全球主要央行,正是这些央行不负责任地大规模货币发放行为导致全球流动性失控,全球通胀预期进一步恶化。其次,应该受到谴责的是中石化、中石油等石化巨头,这些巨型央企存在的最大理由是在关键时刻保持经济稳定,但现实已经证明,这些企业往往在通胀预期恶化的时候火上浇油。
不指责宽松的货币政策,不指责石化巨头们火上浇油,一味指责下游的日化企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无疑是杮子单捡软的捏。因为他们不敢指责央行,不敢指责大型央企,却对下游企业的价格说三道四,难道是想让下游企业扛住所有的通胀成本?如此欺软怕硬的结果是让全部的下游企业破产。
当然,我们不怀疑有些巨型企业在价格方面可能会互相通气,但在这方面法律有严格的约束,照章办事即可。《反垄断法》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如果有确凿的证据,严厉处罚就是。
发改委在对窜通上涨农产品价格的经销商进行了处罚。没有不怕发改委的商家人,除非是放弃中国这个大市场。
去年7月,发改委通报了山东省某经销商囤积大蒜,哄抬价格被处以10万元罚款;河南省中牟县当地冷藏保鲜协会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大蒜冷藏收费标准被处以8万元罚款;广东省广州市大鹏物流2号仓西一库某经销商哄抬绿豆价格,被处以2万元罚款。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等企业相互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操纵绿豆市场价格,被处以法定最高处罚额100万元。发改委的重拳出击让价格短期下降,但此后绿豆仍存在小幅上涨,说明除了窜通涨价之外,还存在货币与成本因素。
处于产业链后端的企业不掌握营销渠道,窜通涨价成本极高,并且,产品替代效应强,即使大品牌窜通涨价,质量好的民族品牌就可以逢低扩大市场,因此,不到万不得已,竞争性强的下游企业不会使出涨价的招术。
斥责企业必须分清原委,否则,我们就是在处罚市场本身,而放过了制造通胀的部门与企业。我们指责市场行为,很有可能是在为损害市场的货币与垄断行为脱罪
石油化工工艺管道安装工程施工费单价是如何确定的
1、石油化工工艺管道安装工程施工费单价是根据人工费(管工、焊工等)、材料费(砂轮片、氧气乙炔氩气等)、机械台班费(各种机具车辆等)等综合因素来确定的。
2、工艺管道是指为满足一定的生产工艺而连接起来的管道,并没有很明确的定义,一般民用建筑、工业厂房里除了生活给排水管道、消防管道、雨排水管道其它的都可以划到工艺管道里。
比如生产循环水、压缩空气、蒸汽、氮气、煤气、硫酸、碱液、氨水、氨气等等。
3、石油化工工艺主要指合成气的生产、烃类热裂解、芳烃转化、催化加氢、催化脱氢和氧化脱氢、催化氧化、氯化等内容。
4、安装工程是指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 通常包括电气、通风、给排水以及设备安装等工作内容,工业设备及管道、电缆、照明线路等往往也涵盖在安装工程的范围内。
简单的来说安装工程一般是介于土建工程和装潢工程之间的工作。
扩展资料
管道安装需要注意的方法:
1、安装管道一定要找专业技工。不管你的装修多么豪华高档,如果你在这方面不舍得用钱就不划算了。往往管道的暴裂或者泄漏,都会造成水管本身价格数十倍、数百倍、甚至上千倍的损失。
2、 安装后一定要进行增压测试。增压测试一般是在1.5倍水压的情况下进行,在测试中应没有漏水现象。
3、 在没有加压条件下的测试办法:
1) 关闭水管总阀。(即水表前面的水管开关)
2) 打开房间里面的水龙头20分钟,确保没水再滴后关闭所有的水龙头。
3) 关闭马桶水箱和洗衣机等具蓄水功能的设备进水开关。
4) 打开水管总阀。
5) 打开总阀后20分钟查看水表是否走动,包括缓慢的走动。如果有走动,即为漏水了。如果没有走动,即是没事。
4、 在日常使用中,如果发现如下情况,尽快检查有关管道:
1) 墙漆表面发霉出泡。
2) 踢脚线或者木地板发黑及表面出现细泡。
参考资料:
全国质量月的活动工作总结
总结在一个时期、一个年度、一个阶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给我们下一阶段的学习和工作生活做指导,为此要我们写一份总结。你所见过的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全国质量月的活动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国质量协会石油分会在7月份及时转发了宣传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 通知 》文件,要求广大会员单位,在20xx年9月份开展“20xx年全国质量月”活动。
现将石油分会组织开展“20xx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总结 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策划,组织落实。
石油分会十分重视“20xx年全国质量月活动”,认真组织各企业工作站、直属会员单位,按照文件和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两大集团公司开展质量月活动的要求,积极发挥质量协会纽带和桥梁的作用。围绕质量月活动的主题“奉献优质产品,构建和谐社会”,结合石油企业的实际,有计划、有措施,扎扎实实地开展了活动。石油分会在转发的文件中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安排了五项活动(详见油质协字(20xx)30号文件)。
石油分会文件下发后,各会员单位领导极为重视,积极行动,各会员单位及时转发了开展“质量月”活动的文件。在文件中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活动计划,提出具体实施措施。
首先做到组织落实。各局级企业成立了以主管领导为首的“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将“质量月”活动办公室设在质量主管部门。各二企业也相应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挂帅的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或办公室,认真制定并贯彻执行质量月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时间、内容和地点,使“质量月”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增强全员质量意识。
石油分会各会员单位充分利用现代化的宣传媒介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研讨会、知识竞赛、条幅和宣传画等形式,大力宣传“20xx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为质量月活动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质量意识。为了使“质量月”活动主题深入人心,增强职工的质量意识和法制意识,石油质协各会员单位结合实际,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领导带头,营造全员参与的气氛。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了丰富多彩的宣传、动员活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20xx年全国质量月”活动。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在质量月活动期间,所属各单位共出宣传板报478块、挂宣传条幅184幅、撰写新闻 稿件 64篇、发宣传单1000多份,宣传质量质量月活动主题,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吐哈油田分公司以《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建立和谐社会为内容开展质量宣传教育活动。制做了26幅宣传标语悬挂在食堂、办公楼和作业区门口员工集中的场所进行宣传;在《吐哈石油报》上发表质量方面的宣传稿件8篇;张贴宣传画、利用班会进行质量意识教育;边远队站办黑板16期进行宣传;公司及各厂在内部网站上举办质量月活动专栏23期宣传质量知识和质量意识教育材料。销售事业部还制做了反映公司产品质量和销售情况的电视宣传片一部进行宣传。组织开展了质量知识竞赛活动,共1088人参加,提高广大员工的质量意识。
长庆石油勘探局钻井工程总公司在公司网页上开辟了“质量论坛”;向集团公司组织的“质量大家谈”活动投稿10篇;悬挂质量月活动的横幅标语21幅、板报13期,营造了比较浓烈的“质量月”活动氛围。钻井工程总公司在质量月期间举行了“质量在我手中、用户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共有11个单位的2大全文章参与了选拔,有16名选手参加了现场演讲角逐,各位参赛选手演讲词,紧扣“奉献优质产品,构建和谐社会;质量在我手中,用户在我心中”这一主题词,通过阐述个人、单位或社会生活中一些质量现象来畅谈对质量工作的认识和体会,整个比赛气氛隆重而热烈,带动了全员质量意识的提高。
华北油田分公司共挂出有关“质量月”的宣传横幅45条,黑板报139块,宣传栏18期,共发放质量宣传手册600余册,“20xx年质量月”’活动宣传材料20xx余份,张贴宣传画160张,广播文章25篇,举办质量培训班和质量座谈会4班次。
中原油田在活动中,共出黑板报175块、举办培训班10期、召开研讨会20次,电视和报纸共报道质量信息20条,设立举报箱20个、举报电话和50个,受理举报并处理40起,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800多万元,受理质量咨询76个,进行质量回访78次,接受并采纳质量建议20条。
辽河石油勘探局主管质量工作的领导在油田报纸上发表了《坚持以质取胜提高竞争实力》的动员讲话,拉开了辽河油田质量月活动的序幕。
玉门石油管理局新闻中心在油田电视、石油工人报,大力宣传“奉献优质产品,构建和谐社会”和“质量在我手中,用户在我心中”质量月活动的主题,及时报道所属单位在质量管理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了新闻宣传主渠道的作用。
冀东油田质量安全环保处组织下发了质量月宣传手册1000册、宣传画20套、质量月宣传材料135本、质量管理基本知识试卷170套,油田各单位也分别悬挂宣传条幅15条,出黑板报15期,油田电视台、报纸分别开辟了"质量月专访"、"质量大家谈"等栏目,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大张旗鼓地宣传,形成轰轰烈烈的活动声势。
林源炼油厂深入开展以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保证能力的质量大检查工作,针对检查依据和检查内容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细化了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化计量基础工作,通过活动的开展,使我厂的产品质量、施工质量、服务质量有了一个很大的提高,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要求目标,通过检查发现,全员质量意识明显增强,提高了工作的自觉性,质量工作进入了良性循环阶段。多数单位的大多数员工已真正意识到质量是企业生命的重要性和提高质量的迫切性,无论是生产型企业还是服务型企业均能把质量放在生产经营的第一位进行管理。各单位根据用户的需要把提高工程、产品和服务质量总体水平作为企业经营策略的核心和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编制相应的施工作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方针和发展目标,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现场管理。
石油分会各会员单位在“质量月”活动期间,结合贯彻GB/T19000—ISO9000族标准,紧密结合本单位质量工作的实际,制定活动计划,扎扎实实地组织开展活动。使“质量月”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各会员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开展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工作检查,推动企业不断提高质量。
1、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系统评价,保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中国石油前郭石化分公司质量月期间,以QHSE管理体系为依托,以ISO9001标准为准则,侧重于质量、标准、法律法规等 制度 执行情况,对部分单位进行了一次质量专业的大检查。检查完全是以体系检查的方式进行,按照标准制定检查表,使检查目标明确。检查内容包括各生产车间质量管理制度是否有效、有可操作性;质量受控记录内容是否齐全、清晰易于识别;各种原材料、产品等的标准及试验方法是否执行最新有效版本的标准;各种质量检测分析仪器的检定情况等等。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当场给予指出并令其立即整改。
中国石化管道储运公司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系统评价,提出并确定各种改进的机会和变更的需要,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在迎接认证公司监督审核,完成内部审核的基础上,公司进行了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评审。会议围绕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三方面进行了讨论,提出了4项改进措施,并确定了具体责任部门,目前正在逐步组织实施。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工艺纪律检查考核 细则 》在“质量月”期间开展了工艺纪律大检查活动,通过检查验证了各生产分厂执行工艺纪律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促进分厂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吐哈油田分公司对20xx的QC小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一次检查指导,大多数QC小组都能按照公司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管理 办法 》正常开展活动、遵循PDCA循环原则、正确运用工具方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指导帮助。工程技术中心还组织QC小组骨干举办了一期QC小组基本知识培训班,20人参加了学习,公司选送了3人参加中质协在西安举办的QC小组活动诊断师培训班和提高班。
2、开展“五查一访”等专项检查,促进质量管理水平提高
“五查一访”是质量月的重点活动内容,为防止活动走过场,流于形式,各单位都采取了相应措施,力争在“查”字上做到一个“深”字,在“改”字上突出一个“真”字,查问题要深入,既看问题表象,又重原因分析,查问题的同时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改做到彻底,不留尾巴,处理问题到位。
辽河石油勘探局在“质量月”期间深入开展以“五查一访”为重点的质量自检自查活动。全局各单位共检查科级单位268个,施工作业现场332个,检查产品106种,发《质量公报》23份,检查出问题617个,有力地促进了质量月活动扎实开展。
玉门石油管理局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做好20xx年质量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公司(局)结合各单位特点,依据《质量工作检查评分表》,在巩固上一阶段成果基础上,抓住质量管理薄弱环节和工作重点,开展了管理体系及生产过程的排查,坚持做到深挖细找,边检查、边整改,堵塞漏洞,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增强了质量管理实效,使标准化、计量和质量基础工作落到实处。
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加强质量分析,实施质量改进上下工夫各单位在质量月期间积极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质量座谈会、讨论会等,认真分析和查找在工程质量、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制定改进措施进行整改。通过质量月活动,增强了职工的质量意识,强化了质量基础工作,工程、产品质量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20xx年1~9月份公布考核指标用户满意度90、07分,重大质量事故为零,达到集团公司指标考核要求。其它分解到各单位的质量指标共41项,由于钻井工程公司上半年无破碎岩取芯施工任务,所以实际考核指标40项,38项达到指标考核要求,指标完成率为95%。新世纪公司针对喷焊柱塞质量不稳定问题,对影响柱塞质量的各项原因进行分析,检查原材料、生产工艺存在的问题,聘请专家进行指导,并制定了改进措施。措施实施后,柱塞质量一直比较稳定:9月份柱塞平均废品率为3%,比去年平均9、5%的废品率下降了6、5个百分点。
中国石油股份公司规划设计总院开展了项目成果质量抽查、电子文件存档情况检查、顾客满意度调查、设计回访、多媒体汇报技能比赛和
英语演讲比赛等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的采取了整改措施。
中原油田开展了采购物资的专项检查活动从采购物资源头抓起,严格实施产品质量认可和招标制度,净化采购渠道,构建供应商信息库和供应商动态跟踪量化考核体系,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合作信誉、质保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动态跟踪监控,实施绩效评估,进一步规范了采购渠道,一、二级资源市场优秀供应商数量大幅度提高,物资质量合格率不断攀升。细化物资采购关键环节,加强物资采购过程质量监控,提高了物资质量的可靠性。
严把物资入库检验关,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使物资质量合格率持续提高。加大物资使用监管力度,不断提高现场物资监督管理水平。
东方地球物理公司所属单位把开展“质量月”活动和实施宣贯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紧密结合起来,从完善管理体系文件入手,进一步夯实各项基础工作。各事业部根据机构调整和职责变动情况,及时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了修改,确保了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在开展“质量月”活动中,结合公司“基础管理年”活动,加强了基础管理,加大了质量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强化了现场质量控制,取得了明显效果。“质量月”活动结束后,东方公司所属单位都对活动的效果进行了认真总结,总结了成功的经验,同时对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针对不足之处,均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
冀东油田在“质量月”期间,质量安全环保处协同生产运行处组织人员到油田供应处进行现场检查,对供应处的工作提出要求并进行了现场指导。通过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加强质量验收、现场监督工作力度,满足了油田生产需要。对不合格品进行认真调查,分析原因,按照《中国石油冀东油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 规定 》,对不合格产品按照要求进行了处理,并且将其资料传到网上,共享信息资源,防止其他油田或单位再一次购入该产品。严防“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油田,从而有效地保证油田施工质量。
3、积极开展“5S”活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各单位在生产和施工作业现场积极开展以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自律为内容的“5S”活动。吉林石油集团公司结合标准化现场活动组织各工程技术服务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对生产和施工作业现场的质量管理。将“5S”活动纳入到了基层现场质量管理当中,制定了基层现场质量管理、考核的有关内容,为进一步规范职工行为,促进文明生产,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
济南柴油机有限公司通过“质量月”活动,质量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中小件分厂在活动中对下工序分厂的总装分厂、油泵分厂、中心仓库等单位进行了质量回访,从而获取了改进产品质量的信息。同时该分厂还继续深化了“5S”活动,做到了道路畅通、窗明几净、工作场所和职工面貌焕然一新。
四、持续开展用户满意工程活动,及时了解用户的需求
新疆石油管理局由管理局主管工程技术服务队伍的副局长带队,由质量、工程技术服务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和各工程技术服务单位参加,对新疆油田公司勘探和开发路进行了20xx年上半年质量回访。质量回访团认真听取了新疆油田公司勘探和开发部门对管理局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和队伍的 意见 和建议,了解了我局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和队伍的质量状况。对在质量回访中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管理局逐一进行落实和认真的整改,对于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局长要求主管部门拿出解决方案,要求限期整改。各单位都由主管领导带队,也向自己的服务用户进行了上半年质量回访,并根据用户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整改。
锦西炼油化工总厂根据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实施用户满意工程的意见”和“用户满意度评价模型”,结合总厂生产经营建设实际,制定了总厂的“满意度调查表”。
燃气市场清理整顿的工作总结
**市燃气管理管理办公室针对城市燃气市场不断出现泄露和爆炸事件及潜伏的严重安全隐患,为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本着全面检查、重点突出的原则,近期对全市18个经营液化石油气公司(站)、市区56个经营网点进行了联合检查,查处了存在问题的经营网点15家,违规操作3家,没收转充石油液化器具2套,50公斤重钢瓶8个,小钢瓶32个予以收缴,下达限期整改通知10家。
通过清理整顿、检查,使**市燃气市场有了明显好转。
一、领导带头,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清理整顿燃气市场的必要性
这次清理、整顿检查燃气市场,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忠轶亲自主持召开了由市建委、市技术监督局、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市消防队、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城管监察支队共八部门和单位领导参加的清理、整顿、检查专项会议。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以8家为成员单位的**市清理整顿燃气市场领导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责任感,落实监管职责,强化燃气安全管理的法律意识,遏制和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确定清理整顿的重点
为搞好这次城镇燃气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明确了清理整顿检查工作的重点,对有下列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
1、燃气供应企业向无证经营企业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
2、擅自设立的液化石油气经营网点的;
3、利用液化石油气槽车直接向液化石油气钢充装液化石油气和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转充液化石油气的;
4、改用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专用运输车辆和无《危险品运输许可证》的车辆运送液化石油气的;
5、使用不合格钢瓶充装液化石油气的;
6、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燃气的;
7、非燃气经营企业销售充有液化石油气钢瓶的;
8、已充气但无标识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进入市场的。
三、明确依法经营,规范燃气市场
为使燃气经营企业明确目标,依法经营,使燃气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市明确了燃气市场的具体规定。
1、设立的各燃气经营企业必须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取得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充装许可证》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建筑审核验收意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2、对有垄断经营行为的,将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3、设置的液化石油气经营网点应本着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取得《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分设。
4、经营网点的从业人员应隶属于有资格的燃气经营企业,利害关系与相应企业挂钩。各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对经营网点的安全负责。
5、经批准设置的经营岗点,必须当天收罐,当天充装,当天送出。已充气的重钢瓶,不允许集中存放在经营网点内,夜间不允许存留已充气的钢瓶。
6、城市燃气以发展管道燃气为主,今后不再批准新的石油液化气站。
四、明确部门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为使城镇燃气市场的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就各部门在燃气市场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
1、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和宣传工作;负责对经营网点的规划布局和行业管理的指导,以及对经营网点的审查。对违反《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依法予以查处。
2、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行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取得经营燃气条件的企业核发《营业执照》及年检工作,对未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经营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做好气瓶的普查和气瓶充装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不合格气瓶以及不按规定粘贴充装标识的非法转充液化石油气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5、市交通局要严厉整治使用不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的专用运输车辆和无《危险品运输许可证》的车辆,对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6、公安部门要协助当地相关部门做好执法保护工作,对拒不接受依法查处,又不及时整改或扰乱整顿燃气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决制止,情节严重的依法实行治安拘留。
7、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对燃气经营企业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燃气企业,依法限期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予以查封。
8、市城管监察支队要严格按照《市容市貌管理条例》,对沿街和在市区内叫卖的收集液化石油气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协调配合,依法管好城镇燃气市场
1、抓好培训,聘请专业人士讲解燃气安全管理知识,认真学习《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增强责任感,强化燃气安全管理的法律意识。
2、针对燃气安全管理问题,各相关部门与各燃气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燃气企业与下设燃气销售服务站签订包保责任书。
3、建立“联查”、“互查”、“自查”有效机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检查,各燃气站互相进行监督检查,各燃气站内部进行自查,实行长效多层次检查制约机制。
4、实行气瓶产权改革,全面实现气瓶充装单位拥有气瓶产权,并向用户提供包装气瓶,气瓶用户租赁使用,充装单位负责气瓶建档登记,并对气瓶安全使用和维护全面负责,从而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存在气瓶数量不清、安全状况不明、事故率高、检验率低、气瓶安全无人管理等问题。
在清理整顿检查燃气市场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暴露一定不足,有待今后工作中不断钻研探索,总结完善,在城镇燃气市场的管理中,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使燃气行业的管理真正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石油库安全检查的内容与方式
安全检查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安全检查,可以了解企业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获取安全信息,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推动安全工作,促进安全生产。
1、安全检查的内容
一般来说,安全检查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着手,即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查整改。
查思想, 即是查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
查制度, 就是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在生产活动中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有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安全生产制度是全体职员的行动准则和规范,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组织和机构的设置与安全人员的配备
(2)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惩奖制度
(4)安全教育制度
(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与管理制度
(6)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及统计报告制度
(7)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8)尘毒作业、职业病、职业禁忌症、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9)保健、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制度
(10)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职工安全守则
查纪律, 即查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查领导, 即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企业各级领导是否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曰程;是否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是否坚持了管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安全机构是否健全,全员安全管理是否发挥作用。事实证明:只要各级领导重视安全,安全生产就会取得好的效果。
查隐患,即深入生产现场,检查企业的设备、设施、安全卫生措施、生产环境条件,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
查整改,对以上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即查出来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对企业安全生产起到监督检查作用。这也是安全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2、安全检查的方式
安全检查的方式一般按检查的目的、要求、阶段、对象不同,可以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群众性安全检查四种。
(1)经常性检查
经常性检查是指安全技术人员和部门、班组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日查、周查和月查。它是企业内部为保证安全而进行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安全管理手段。这种检查可以随时随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可以反映企业生产过程中安全状况的真实水平;检查面宽、安全信息反馈的多且快,经常检查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a巡逻检查,主要指安全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对生产现场进行的巡视监督检查。
b岗位检查,操作人员对操作岗位的作业环境、施工、生产条件、机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及措施等进行检查确认。
c相互检查,作业人员相互监督,对不安全行为、个人防护用品的配戴等的检查。
d重点检查,企业安全部门应组织对企业内部的重点岗位,关键设备设施等要经常检查(日、周、月检查)
(2)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是企业或主管部门组织的,按规定日程和规定的周期进行的全面安全检查。这种检查可以增强企业各级领导的安全意识,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交流安全管理的经验,推动企业的安全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检查方式:
a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国家或当地劳动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的定期的普遍检查,称为安全生产大检查。
b行业检查,由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企业之间的相互检查,这种检查一般为每年检查一次。
c企业内部定期检查,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可采用企业内部各单位相互检查的形式。
d季节性定期检查,如雨季进行防洪、防建筑物倒塌、防雷电检查;夏季进行防暑降温、防灼烫等检查;台风季节进行台风检查;节假曰进行设备检修安全检查、防火防爆措施和治安保卫措施的检查。
(3)专业检查
专业检查是企业特点,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计划有重点的对某项专业范围的设备、操作、管理进行检查。专业检查,可以了解某项专业方面的设备的可靠性,安全装置的有效性,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状况以及专业管理、岗位人员的责任等情况,也可以了解该专业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如对消防设施、电气设备、压力容器等的专项检查。专业检查一般采用专用仪器或其他手段进行。
(4)群众性安全检查
即发动职工群众普遍进行安全检查,并结合检查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术的教育,例如对职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考核,职工对本岗位危险因素的认识与控制危险因素的方法的检查,这种检查可采取个人检查,个人和个人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等综合进行。
以上各种检查,都必须明确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都应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检查的结果和存在的问题,按企业规定的职责范围分级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解决,并定期复查。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提出整改方案。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核准。不论哪种方式的检查,都应写出小结,提出分析、评价和处理意见。对安全生产情况好的单位,应提出奖励,对安全生产情况差的单位,应提出批评和建议,吸取教训,达到检查的目的。
3、油库重点检查内容:
(1)油库干部值班制度完备并落实
(2)巡回检查制度完善并落实
(3)开展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
(4)设备隐患整改及时有记录
(5)设备运行记录应及时、准确、齐全
(6)报警装置完好、有效
(7)呼吸阀定期检修,阀杆灵活无卡阻
(8)油泵运行中无不正常的异常响动或振动
(9)真空泵运转平稳、无杂音、无异常振动
(10)场地及付油泵内无油气积聚、油污、杂物
(11)油泵房室内通风良好油气浓度符合规定
(12)泡沫、设备和备用电源技术状况正常、供电可靠
(13)消防水带盘卷整齐完好无漏水
(14)配电间熔断器和闸刀开关等对操作人员无危险
(15)发电机机体清洁、设备及电气线路完好并符合安全规定
(16)消防器材完好、有效,按规定存放
导致石油紧缺的原因是什么?
中石油中石化高价卖柴油 非法获利26万元被查 2010年11月24日01:57每日经济新闻我要评论(307) 字号:T|T “柴油荒”蔓延之初,江浙地区节能限电被认为是柴油市场供需失衡的主要原因。昨日(11月23日),国家发改委通报了6起近期查处的柴油价格违法典型案件,揭开了部分地区“柴油荒”的另一大原因。上述6起柴油价格违法案件牵涉方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巨头地方分公司,以及4家地炼企业。中石油有关人士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中国石油湖北武汉销售公司被查出违规销售的柴油是从地方炼油厂购进的,属于高进高卖。中国石化新闻发言人黄文生也称,旗下两家相关企业在柴油供应紧张的情况下,高价采购柴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已责成相关企业根据发改委的要求上缴多收价款、认缴罚款。值得注意的是,在披露的案件中,2起涉地炼企业案件中,高价销售逾2万吨柴油,多收价款达773万元。对于这种情况,业内资深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透露,一些地炼企业采取“走票”的方法销售柴油,相关部门很难查到抬高价格的情况。两巨头分公司非法获利26万元随着10月底以来“柴油荒”在各地的蔓延,《每日经济新闻》于11月19日曾独家报道,本月初在国家发改委督促下,各地物价部门已派出检查组紧急开展专项检查。昨日的发改委通报即是各地方物价部门上报情况中的典型案例。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检查发现,部分地方炼油企业、成品油批发单位擅自突破批零价差标准高价销售柴油,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成品油价格政策规定,加剧了市场供应紧张局面,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昨日披露的6起价格违法案件共涉及非法获利金额808万元,其中两巨头直属分公司非法获利26万元。上述发改委人士表示,已责成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肃处理,除没收高价售油多收价款外,最高处以5倍的罚款。根据通报,中石化湖北武汉石油分公司以每吨6950元~7800元的价格销售市场紧俏的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每吨高出70元至560元,共计销售650吨,多收价款18万元;中石油湖北武汉销售公司则以每吨6950元~7540元的价格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每吨高出70元至300元,共计销售185吨,多收价款5.7万元。昨晚18时左右,《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上述通报中的两家武汉分公司,但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中。另一方面,武汉市区内数家加油站工作人员依然告知记者:柴油供应还是紧张。中石油湖北下属分公司一内部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是上周来我们湖北分公司检查的,没有想到这么快就出通报了。”虽然该人士觉得作为垄断企业擅自提价销售是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但是他也表示:“目前柴油供应确实比较紧张,但是市场需求却一直很多。现在很多客户都在要柴油,同一价格下,我们真的不知道给谁才好,都是老客户。”据其介绍,由于难以决定究竟该把柴油卖给谁,他所在的分公司已经停止柴油的批发销售。昨日晚间,中石油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进一步透露,被查处的江苏省连云港中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是中石油的一家合资企业,由江苏万联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合资;而中国石油湖北武汉销售公司被查出违规销售的柴油则是从地方炼油厂购进的,属于高买高卖。地炼“走票”卖柴油躲避查处上述6起案件中,非法获利金额最大的两起案件来自地炼企业。根据通报,陕西省地方石油企业通过陕西省石油化工工业贸易公司、陕西延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延炼石化有限公司西安采供站3家单位以每吨7175元~7710元价格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每吨高出50元至585元,共计销售15439吨,多收价款490万元。此外,山东金诚石化集团公司0号柴油销售价格比最高限价每吨高出635元,共计销售8393吨,多收价款283万元。《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拨打了山东金诚石化集团销售科的电话。一位女员工表示对通报一事不知情,且已经下班。记者调查发现,这家地炼企业位于山东省桓台县,为全国清理整顿保留的82家地方炼油企业之一,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135亿元,是山东省效益最好的地方炼油企业之一。在柴油荒的大背景下,为什么地方炼油企业如此大胆?息旺能源分析师廖凯舜指出,国家成品油批发是有限价的,地炼企业并不是不受国家限价制约,只是在此之前,国家相关部门很少真正对此进行查处。并且对于地炼企业来说,自有“办法”来规避相关方面的查处,这就是行内说的“走票”。“所谓‘走票’是指,按国家发改委的规定限价开票,但实际收款并不是这么多,而是高于限价的市场价格。”廖凯舜说道。另外,地炼柴油出售还有以燃料油之名开发票销售的。本来山东地炼的柴油很多就开的是工业燃料油的单,这样更无法检查。“燃料油目前国家并没有最高限价。如是销售柴油开燃料油发票,地炼想开多少价就多少价,更没人管。”廖凯舜进一步表示,由于一些地炼企业采取“走票”的方法销售柴油,相关部门很难查到抬高价格的情况,防不胜防,有时检查所起的作用并不大。卓创资讯的分析师朱春凯称,即使国家有关部门对市场的监管一直持续,地炼降价销售的可能性将仍然较小,除非有意外的补助政策。单靠监管来降低油价似乎非常难,如果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地炼便停止出货或私下出货。“有人愿意出高价,卖家定然不会考虑价格已经触至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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